基督徒不可以吃血?
原创 何奇伟 被释放的乌戈利诺 2019-09-21
基督徒不可以吃血?
作者:何奇伟
“……据我决断,不可难为那些归信上帝的外邦人,只要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使徒行传15:19—20;也参考15:28—29)
国内一些受混乱神学和错谬遗传影响的信徒常引用此经文论证“基督徒不可以吃血”。然而,这样的教导却是对这段圣经经文的误用。
根据历史–文法解经原则(historical-grammatical method),我们理解一段经文,首先应当认识这段经文的历史文化背景。耶路撒冷教会的雅各长老为何认为那些新归信的非犹太裔基督徒被“难为”(也译“搅扰”)了呢?因为当时教会里的一些犹太裔基督徒强迫非犹太裔基督徒彻底抛弃一切希腊文化、完全犹太化。雅各长老于是提醒大家:用不着,并告诫他们远离那些与他们原来文化中偶像祭拜风俗相关的内容便足够,这些内容就包括用动物的血献祭。
有一个历史事实就是:“吃血”与古代异教(比如古希腊宗教文化)密切相关。在古代一些地区的宗教传统中,人们用动物的血祭拜神像(偶像)、举行宗教仪式、彼此分喝。
我们现在需要问的是:所有地区和时代、所有社会中的“吃血”行为都必然与“祭偶像”相联结吗?抑或这样的联系仅存在于某些地区(包括使徒时代的古希腊文化地区)?请问,我们今天教会里还存在这个议题吗?还有很多曾经用动物的血献祭、现在归信基督教信仰的弟兄姊妹吗?如果有,那么教会的长老们依然可以吩咐并规定大家远离血、禁止吃血,为了那些弟兄姊妹的益处。然而,“禁止吃血”本身并非恒定的圣经原则,它的精义是:远离偶像崇拜的风俗。
换句话说,今天,这些原始的异教和宗教仪式几乎都已经完全消失了,所以“吃血”的行为跟拜偶像不必然相捆绑,因此,基督徒有完全的良心自由去吃血或者不吃血。
新旧约圣经一直在教导: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都是犯罪。基督徒必须要永远离弃偶像。圣经却从未教导:“基督徒必须要永远不吃血”。
当然,如上面已经详细说明,假如有一天,用动物的血举行祭祀仪式的异教风俗再次在我们身边兴起,基督徒为了跟外邦人分别为圣,当然可以(甚至必须)再次在教会开会决议制定规条禁止信徒吃血,以此防范异教习俗对教会的入侵!然而,今天我们周围的外邦人(非信徒)还用动物的血祭祀吗?几乎没有。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8章谈到“祭偶像的食物”,写得很清楚:“若有人爱上帝,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3—4节)。他还明确教导我们:“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8节)。使徒保罗与雅各长老并没有彼此矛盾,他们所关注的,(也是我们每个基督徒都应当关注的),就是我们应当唯独敬拜上帝,且远避各样的偶像崇拜;偶像本身没有能力,食物本身也并不必然与偶像崇拜相联结。上帝看重的是人的心!
另外,还有人引用创世记9:4论证“基督徒不可以吃血”,我们在此引用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牧师的圣经注释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the tendency of this prohibition is by no means obscure, namely, that God intends to accustom men to gentleness, by abstinence from the blood of animals……Yet we must remember, that this restriction was part of the old law.”(加尔文牧师对创世记9:4的注释)
加尔文牧师认为,这条禁令(“不可吃血因为血带着生命”)的指向是:上帝要将人类驯服成为温柔且文雅。而作为一项禁令,这是旧约律法的一部分,不再约束今日的信徒,但其精义依然存续。这与加尔文对使徒行传中关于“不可吃血”这一规条的解读是一致的:
“我承认,确实,即使是那条诫命(不可吃血)也只是暂时性的。”(“I confess, indeed, that even that commandment was but temporal……”)——摘自加尔文对使徒行传15:20的注释,何奇伟翻译。
古往今来,近五百年,改革宗(包括长老宗)的牧者从来没有教导过“基督徒不可以吃血”。“基督徒不可以吃血”的说法产生于近几十年来中国国内一些教派。这样的说法和教导十分怪异,没有正确的解经依据,却长期在迷惑信徒、制造纷争,带来极其不好的影响。我在此引用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4章的一句经文结束此文:“……上帝的国度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节)。